神经日报 消息,2 月 27 日,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 Andrew Carter Jr. 裁定,Binance 无权强制美国用户就 2019 年 2 月 20 日前在其全球平台购买加密代币产生的损失进入新加坡仲裁程序,相关集体诉讼将继续在联邦法院公开审理。
法官认为,Binance 于 2019 年单方面更新使用条款并加入仲裁条款,但未向用户提供充分个别通知。由于 2017 年版本条款中并无仲裁或集体诉讼弃权内容,因此 2019 年新增条款不能追溯适用于此前产生的索赔。
此外,法院还认定,2019 年条款中所谓的「美国集体诉讼弃权」未明确列明具体内容,在联邦法院中不具可执行性。该案名为 WiLliams v. Binance,由来自加州、内华达州和得州的五名美国投资者提起,指控 Binance 及其创始人 Changpeng Zhao(CZ)在 Binance.com 上非法出售未注册证券并未注册为经纪交易商。
案件曾于 2022 年被驳回,后于 2024 年被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恢复审理。Binance 表示,2019 年 2 月 20 日之后产生的索赔已被原告自愿撤回,公司将继续为剩余指控进行抗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