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2-07 10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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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证监会发布「境内资产境外发行RWA指引」:采取严格监管态度防范风险,开展业务前需进行严格备案

摘要
神经日报 消息,2 月 7 日,中国证监会公布〔2026〕1 号文件:《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》(以下简称「指引」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「指引」对以境内资产为基础、在境外发行 RWA(现实世界资产)代币化产品(尤其是类资产支持证券的代币)采取「严格监管」态度,本质上是「境外严管」的一部分,目的是防投机炒作、跨境风险和非法金融活动。内容摘要如下:· 所称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

神经日报 消息,2 月 7 日,中国证监会公布〔2026〕1 号文件:《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》(以下简称「指引」)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「指引」对以境内资产为基础、在境外发行 RWA(现实世界资产)代币化产品(尤其是类资产支持证券的代币)采取「严格监管」态度,本质上是「境外严管」的一部分,目的是防投机炒作、跨境风险和非法金融活动。内容摘要如下:

· 所称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是指,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,利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,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。

· 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,应当严格遵守跨境投资、外汇管理、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,履行前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核准、备案或安全审查等程序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
· 直接禁止的情况包括:国家明确禁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资产/主体; 可能危害国家安全(国务院部门认定); 最近 3 年内有贪污、贿赂、侵占、挪用财产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(包括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);正在被立案调查(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,结论未出);资产有重大权属纠纷或依法不得转让;触碰境内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禁止情形。

· 中国证监会将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 RWA 代币化产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。开展相关业务前,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(以下简称境内备案主体)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,按要求报送备案报告、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有关材料,完整说明境内备案主体信息、基础资产信息、代币发行方案等情况。不符合规定的,中国证监会不予备案。境内备案主体完成备案后,如发生重大事项,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相关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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